华人房东要注意了!纽约租赁新法六月上路 最高可罚2000美元 这项费用不能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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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纽约市府本周公布的文件,从今年6月中旬起,房东与房产中介若违规向租客收取中介费,将可能面临最低750美元的罚款,累犯者最高可罚至2,000美元。

这项名为《公寓租赁费用公平法案》(FARE Act)的地方法,于去年11月由市议会通过,预计自6月14日左右正式生效,除非纽约房地产委员会(REBNY)与数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在联邦法院的诉讼中胜诉并成功阻止法案实施。
《公寓租赁费用公平法案》的主要内容为谁聘请中介,谁付费——通常是房东聘请中介,因此房东需支付费用,不得将费用转嫁给租客;第一次违规罚款750美元,第二次1,80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2,000美元;强迫租客使用特定房屋中介、在租房广告中列出违法中介费或未书面列出各项潜在费用,均要罚款。
虽然FARE法案文本已明定部分最高罚款金额,但首次违规的罚款金额等细节仍由市府透过行政规范进行设定。市消费者与劳工保护局(DCWP)已公布初步处罚细则,将于5月14日举行公听会,听取意见后再行定案。

REBNY提起诉讼反对法案的三大理由是:首先,该法律禁止经纪人发布“公开房源”(即他们并非由房东独家雇用的中介),从而侵犯了经纪人的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权;其次,法案取消由租客支付中介费的既有合约安排,违反《美国宪法》的契约条款。最后,中介费应属州级监管,市政府无权调整相关规范。
然而,这一说法遭到州长霍楚与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驳斥。两人已于上月向法院提交意见,主张市府依法有权调整中介费支付方式。

目前DCWP已提供线上与电话方式供民众参与5月14日听证会,并预计在听证结束后正式敲定细则。此一改革若顺利推进,将对纽约市租赁市场的商业模式与费用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公众号—纽约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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